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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天之护体(1/1)

牧云地血术初成,四象之血泉涌已是如滔天海啸,生命力之强已非常人所能及,但是在他看来,还远远不够。

术书,乃是阴之至宝,对于术法可以说是无所不能,虽说是与灵躯壮体没有关系,但却可以通过术书中的无限奥义最大限度弥补不足。

这样的问题自然难不倒牧云,在他看来,当七将找齐之日,就是破除封印之力,恢复真正灵躯之时。

作为过渡阶段,为了弥补体之不足的缺陷,牧云又选择了术书中的护体术。

所谓“血引气、气壮体、体养神、神化血”十二字真言,本是需要以气主能壮体,但这样一来时间太久了。

牧云知道自己血泉初成,以血引气才是正道,因此引气只是时间问题,以气壮体更是需要时间的磨砺,不可操之过急。

因此牧云选择了术书之护体术,是有他深远的打算。

地血术配上护体术,由始至终都没有动用任何药材或灵源,全靠功法之术,就让四象之血如海啸,术书就是如此逆天之物。

同样的护体术,也是一开始修炼时,表面上看似很普通的护体术。

这种护体术的表现在于以术护体,利用术力为自己身体四周形成一道短暂的保护网,可以说许多宗门家族都有护体术的存在。

但是术书的护体术,乃是万物始原,护体的最终奥义。

牧云在运转术书护体之时,术力走遍全身,由内至外于四周形成一股透明气流,似有似无。

这才只是刚刚开始,牧云知道还没有威力,需得将护体术修至初成。

如今牧云血泉无限,宛如滔天海啸一般的血之气象无尽无限,他几乎不需要休息或通脉,纯以血象运转护体之术。

术书的护体术,乃是天之护体,阴之始原,天属性最终奥义。

所谓天属性,乃是这世上最完美的暴击,与最完美的防御,而牧云所选择的正是后者。

天之护体,最完美的防御,在初步形成身体四周护体气流的时候,表面上看没有什么变化,那是因为这由内至外的护体气流,又由外归内,与身体完美结合。

此刻牧云站起身来,看似没什么变化,但他的防御能力已经超乎常人理解范围,一旦运转护体术之时,极难受伤。

天之护体结合生命地血术,这简单就是一只打不死的小强。

“主人主人,护体术这么快就练成了呀!”阴阳界中的苦儿忍不住问道。

牧云笑道:“说实话,地血术与护体术,都只是术书中最基础的术,修炼起来全无难度,需要的是每日修炼,每日运转功法,不断提升,因此我现在最缺的,反倒不是灵躯,而是术力。”

“主人你虽是灵躯尽毁,但术力仍在,只需要通过一些药材与功法弥补,术力根本不是问题。”那尖锐的声音十分高兴地道。

“这是自然。”牧云淡淡说道。

那阴阳界中的苦儿又问道:“接下来呢?主人接下来准备怎么做?”

牧云道:“拥有地之长血,天之护体,现在我可以习练一些简单的武技,总不能只挨打却不还手吧!”

苦儿忍不住笑道:“主人心情变好了,苦儿也一样特别开心呢!”

牧云一笑,闭上眼睛,开始回忆当年习练过的武技。

在当年,牧云走的是武勇路线,当年他身披铠甲,背负长矛,骑在火烈兽身上奔驰沙场的英姿,如今已是不复存在。

尽管灵躯尽毁,但武技仍在。

“毕竟三千多年未曾动武,还是需要一些时间重新熟练一下。”牧云喃喃自语,一掌破入雪地之中,挖出一杆早已锈枯黄的三米长矛。

牧云抖了一下手中长矛,一股当年热血在心中沸腾起来,只是手力不如当年,更无强大灵躯支撑,因此与当年的威力难以相比。

“主人是重新握起飞霜吗?”身在阴阳界中的苦儿隐隐听到长矛抖声,不由兴奋叫道。

“嗯。”牧云回应了一下。

旋即挥舞长矛,箭步跃出洞口,他在风雪之中横扫一记,宛如冰龙破雪而出,气势不减,但威力明显不足。

牧云当即停手,看了一眼手中长矛飞霜,这一柄曾经追随他五百多年的王级神兵,经过三千多年的雪藏,锐气已失。

再加上如今牧云全无悍勇之气,只凭武技挥动,亦难发挥出当年威力的千万之一。

牧云自嘲一笑,默默回到雪窟之中。

“主人……”那尖锐声音再度响起,身在阴阳界中的苦儿隐约感觉到主人的失落。

“我还是太着急了,飞霜神兵,岂是我如今一个刚刚步入初境之人可以用的。”牧云笑道,“我现在走的是地之长血,天之护体的路线,以术为防,以术为攻,故而当以术力为杀伐根本。”

那尖锐声音连忙叫道:“不管主人走什么路线,一定是最棒的,苦儿坚信。”

牧云将飞霜长矛重新藏入雪中,感叹道:“我只是借这神兵怀念一下当年,真正对我实用的武技与灵器,我已心中有数了。”

他心中清楚,自己是以术为攻为防,最惧怕莫过于遇上雷之破法,因此他为自己挑选了一件“再生衣”。

这件再生衣本是打算日后培养一些次级属下用的,没想到竟会用在自己身上。

再生衣虽然只是一件兵级灵器,虽然不具备真正的防御功能,却是一件有机率让掏空术力再生的古怪防具。

这样的防具不是很靠谱,有运气成份,不过对牧云来说已经够了,毕竟雷之破法的强者,这世上也是屈指可数的。

对于牧云来说,这件防具只是以防万一,而非必须品。

此外,牧云又取出一条细长索链,满意地道:“吟风恋,这是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啊!”

“吟风恋,主人居然打算用吟风恋。”那尖锐声音一听不由好奇道,“这与主人的风格完全不搭呀!”

牧云哂道:“你又看不见我现在什么样子,怎知不搭,这吟风恋虽然有点娘,但是对我现在以术为攻却是极为实用。”

“说的也对。”那尖锐声音分析道,“术力攻猛,但缺乏准绳,这吟风恋可是一件将级灵器,且非攻非防,全以缠敌为主,一旦被吟风恋缠上,就算是星宿阶段的强者,也得有刹那间动弹不得。”

“足够了。”牧云收起吟风恋,脑海里开始搜索最适合自己的武技。

尽管他是以术攻为主,但一般武技,仍是必备。

此后数日,牧云开始凭借地血术流淌不息的生命力,以及不断重复运转护体术,一次又一次熟练使用吟风恋。

随着细索一次又一次伸缩,加上牧云本身是有武技底子,短短半日里,已经基本熟练了吟风恋的运用。

“今天是第几天了?”牧云总感觉有苦儿在身边,很多事情他会自然而然去依赖。

阴阳界中的尖锐声音传来,道:“第十三天。”

“十三天了。”牧云沉吟了一下,“苦儿,这段时间,你又要独自留在雪窟里了。”

“主人的事情是第一重要,苦儿这点孤独不算什么,苦儿知道主人早晚会回来,所以苦儿一点都不苦,苦儿开心得很。”

听着苦儿那已是变了的声音,但语气一样,牧云心里一阵温暖。

尽管不舍,但牧云最终还是果断离开了雪窟,他知道自己还需要离开一段时间,因为十三天了。

在牧云重返凌绝山的途中,他顺道去了一趟慈惠宫,那时候慈惠宫已经聚集了不少人,但是牧云仍是觉得不到时候。

十三天了,差不多是时候了。

对于慈惠宫里的存在,当今世上怕是没有人比牧云更加了解了。

牧云在计算时间,没必要提前去,去早了毫无意义,但也不能太晚去,因为去晚了那慈惠宫中的邪物,怕是会被别人捷足先登了。

那件邪物,虽说不是牧云必须得到的东西,但是关于食灵人的传说,牧云觉得自己有必要去走一趟。

就算为了让黎天逐他们趁机磨砺一下,或者是顺便帮陈家一把,任何一个理由牧云应该前往慈惠宫。

离开雪窟之后,牧云在风雪中疾行,比起之前返回凌绝山的路上,此刻牧云踏雪速度更快也更无顾忌,甚至是不需要那残躯之人才用的御寒灵器。

正当牧云在雪中滑至半途之时,前方忽然出现一道巨影,牧云方向一改,朝那巨影身边绕去,一头浑身雪白长毛的巨猿赫然出现。

“雪猿!”牧云心中一动,旋即停下脚步。

这种只出现在百越雪地中的将级灵兽,已经是存在很长历史,早在远古时期就已经存在。

理论上这种将级的灵兽,至少需达到命宫阶段,并且对于唤灵召将已经熟练到一定程度,才敢与之为敌。

但牧云却有另一个想法,他的目的不是捕猎灵兽,更不是狂妄送死。

如今牧云地血术与护体术初成,最需要的就是磨砺,这雪猿虽然十分强大,但牧云估计自己是可以抵挡一番。

吼——

那雪猿见牧云没有逃离,感觉受到了挑衅,当即朝向牧云狂袭而至。

牧云立即运起护体术,不退反进,竟是与这庞大灵兽直面对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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