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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阿成番外:命运的相遇(1/1)

宋铭成一向觉得自己是受女人欢迎的,每次他一出场,总要收获不少女人送来的秋波或者巧克力,因此他这一路走来,大约可以算已经被女人宠坏了,总觉得全世界的女人都等着他拯救。

他从没有想过,自己会被一个醉酒的女孩子揪着头发提出帝色的VIP包厢。

这简直是他人生上的污点!尤其让他难以启齿的,这个女孩子竟然还把他当做了!当做了那种特殊职业从业者!!

看到那个女孩子掏出一把钱来的时候,宋铭成简直震惊了,他觉得他二十几年来的世界观都受到了冲击,正飞速瓦解碎成了渣渣。

而且尤其让他难以接受的是,那个女孩递来的那把钱,他粗略的估算了一下,才只有五百块!

天啊,他扶着额头痛苦的想,不仅把我误解成那种从业者,而且收费竟然只有五百?这怎么可能,我这样的长相身材,最起码是一晚上一万标准的啊!

大约是他脸上那种明显的震惊表情刺激到了对面的女孩,那个女孩又摘下了戒指,甚至拿出了车钥匙想要用钱把他“打发”走。

大约是今早HT没有什么会议,最近日程确实比较闲,宋铭成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鬼使神差的,他就将计就计的演了下去。

那个女孩却也真的没有怀疑,更是确信了他的身份。

而本以为仅是一次偶然的相遇,却没想到这个女孩竟然就这么顽固的在自己生活里扎根了。

文学,是她的名字。她把宋铭成完全当成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特殊职业从业者来对待。她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因此时不时,她高傲的话语里总会不经意的流露出对宋铭成的怜悯与微妙的看不起。

这于宋铭成而言是非常新奇的感受。他从来不曾被人这样对待过,围绕在他身边的人总是对他卑躬屈膝,而这种奇特的相处方式,其实,他反而是有些好奇的。他想,反正这个女孩又高傲又虚荣,骨子里对社会底层也不见得看得起,对于这样的女孩子,我欺骗一下她关于我的身份,何尝不可呢?因而他心安理得的就装起特殊职业从业者来了,并且心里也没有负罪感。

然而没想到,这一装,还真的收不住了。正因为文学把他当做社会底层,因此他在文学面前反而不用顾忌那些学了二十多年的绅士礼仪社交指南,他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说话,他可以不顾及身份,他可以去吃自己一直想尝试却碍于宋二公子这个光环而不得不忍耐的路边摊大排档,他可以不顾及礼仪和文学一起在大街上面举着个羊肉串吃的欢。这一切的一切都很恣意,都很快活,宋铭成深深的被这种没有禁忌又充满烟火味的平凡人生所吸引,他觉得自由而快乐,在文学面前,他可以真正的做自己,而不是宋二公子。

而随着接触的加深,宋铭成也发现,文学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肤浅,他原本看到的她的虚荣,也不过只是虚张声势,她的内心其实缺乏安全感又自卑。

直到那一个晚上,文学鼓起勇气告诉宋铭成关于自己的身世。

宋铭成就站在微风里,看着眼前的女孩子表情晦暗,在漫长的回忆里挣扎,她说“我其实是山区来的,我被拐卖过,我原来叫张彩凤。”

她的讲述似乎带了点自暴自弃,这对于喜爱虚张声势夸大自我的文学来讲,实则是个丑闻中的丑闻了,然而她就那么看着宋铭成的眼睛,把一切都说了。

她很坦诚。坦诚到近乎勇敢,把自己过去血淋淋的伤疤在宋铭成面前揭开。

这一刻宋铭成有些动容,他知道,眼前这个女孩子虽然时而露出那副高人一等的表情,然而她内心其实是善意而脆弱的,她内心其实并没有因自己的“职业”身份而错待自己,她甚至告诉了他自己最大的秘密。

而这之后,宋铭成发现,文学对自己反而更好了,她会把自己刚买到的河虾分一些给宋铭成吃,会体贴的给宋铭成买一些水果或者食物,甚至是一些衣物,而每一次,在把这些完全崭新或新鲜的东西给宋铭成的时候,她还会漫不经心的嘴硬道“那件衣服是我一个朋友穿不下不要的”,“那些水果是我吃不掉快烂掉的”,她总喜欢这样逞强,这样对别人好,但也总喜欢这样把别人推的远远的。

“你要不要换一个工作?”文学总是这样对宋铭成讲,而宋铭成也发现,文学并不只是说说而已,她是真的认真的在找人,在拜托别人,希望能给自己找一个适合又有前景的工作。但是表面上,她却什么也不和宋铭成讲,只是不断鼓励他。

宋铭成有些好奇,他找人随意调了一份文学的档案出来。

而等他终于空下来看这份档案,却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事。

他在这份档案里,看到了文学刚从山区被接来城市时候拍摄的纪念照片。

那是一张令人熟悉和回味的照片。

“张彩凤。”宋铭成轻轻摩挲着那张照片,突然笑了。照片里的女孩子满脸晒的嘿嘿的,眼神有些惶恐,但却大胆地瞪着镜头。

这突然让宋铭成想起那年暑假山区里绝望的热意来。

他想起来,他是见过文学的,在文学还是张彩凤的时候。

那一年宋铭成突然迷恋上了画画,于是这位跳脱的二世祖开始全国各地找寻所谓“不曾被污染的风景”,也不知道怎么的,当时就找到了那个山区。

然而真的到了那,宋铭成才知道上当受骗,那哪里是自己心目中山明水秀与世隔绝的桃花源,分明是穷乡僻壤!

刚到这个山区的一刻,宋铭成想到的就是掉头就走,可惜这地方竟然手机也没有信号,而司机也因为自己坚持要一个人感受生活的原则,被宋铭成赶去镇里了,约好要四天后才来接他。

于是无奈之下,宋铭成便只得在这个山区里暂时住了下来。可到底穷乡僻壤,宋铭成空有一钱包的卡,却只有一点现金,而山区物资匮乏,家家户户本来也并没有多少多余的食物。宋铭成在啃完自己随身携带的一个面包之后,在当天晚上饿的醒了过来。宋二小少爷之前的人生里从来没经历过饥饿,这种胃部空荡荡的感觉,令他实在是无法入眠。

于是他便爬了起来,去外头走了一圈。

此时正是山区的夜,天气还不冷,宋铭成穿了件睡衣,朝河边走去,听说这是一条时令河,这个村子严重缺水,再过段日子,这条河便会干枯了。

他往前走去,却发现河里蹲着个什么东西,着实把他吓了一跳。

夜色里他看不清那东西,只发觉在动。宋铭成随手捡了块石头,揣在手里,他想,这黑灯瞎火的山村荒野,不会是狗熊或者狼之类的野兽吧。

宋铭成猫着腰悄声走进那团活动着的东西,举起手,用尽力气把手里的石头砸了过去。

“啊!”

结果对面传来一声惨叫。

靠!还砸到人呢?!宋铭成心里一惊,这种气氛里他有点害怕,鬼使神差的就撒腿就跑。

然而背后也传来了快步追来的声音。

他常年生活在城市,出入都是小轿车,出生到现在都是优雅的像个贵族一样的走路,哪里有过这种逃窜的经验,结果他还没跑出多远,便被对方追上一脚踹倒到了地上。

接着便被对方一个反手压倒在地,被对方跨坐在了身下。

宋二小少爷那年还是个青葱的贵气少年,从没有人妄图挑战过他的权威,也从没有人敢向他亮过拳头,这种被人压倒的经历简直是前所未有的屈辱。

然而他当年毕竟是个还没有后来那么淡定自若的小少年,面对黑夜突然袭来的陌生人,即便这个跨坐在自己身上的人分量并不重,但穷山恶水出刁民,如今这黑暗里,对面之人也不辨敌我。他有些害怕的想,这等偏远之地,极有可能山民都崇尚暴力,如今好汉不吃眼前亏。

想到此处,他便急匆匆道:“你别打我。我给你钱!或者要打也可以,但别打脸!”

跨坐在他身上的人却不为所动,似乎在盯着他看,观察他。

宋铭成的这番话下去令该人果然动作停滞了下来,而宋铭成也趁此机会,反客为主,一个使力,翻身把对方压在了身下。

对方传来一声小小的惊呼。

这一声呼喊不比刚才那一声那么大,然而却让宋铭成听清楚了,自己此刻压在身下的,是个女孩子。

然而高度神经紧张之下,他并没有马上从女孩子身上放开,只是继续压制着对方道:“你是谁?半夜在这里干嘛?”

那女孩想必是山区当地人,隔了半响,才回答道:“额,额叫彩凤,张彩凤,额饿了,来河里抓鱼吃。”

宋铭成听到对方一口土话,放下警惕的同时也有些扫兴,一边松开对对方的钳制,一边抱怨道:“都什么鸟不拉屎的地方,靠,半夜遇到个土包子。”

不过说到鱼,宋铭成的肚子也咕咕叫了起来。

“哎,土包子,你说有鱼?那你的鱼在哪里?弄点给我吃吃。”

对面叫张彩凤的小土包子却并没有回答他,而是问了另外一个问题:“你,你,你尊是从城里来的木?”她的语气里充满了憧憬和期待,“额,额在广播里,听过城里,你,你能不能给额讲讲城里。”

宋铭成有些没好气:“凭什么我要给你讲啊,我饿死了快。”

“那额把鱼都给你次!”

宋铭成要的就是这效果,他故意又摆足了架子,才勉为其难道:“那好吧!”

于是,他更加“勉为其难”的吃完了对面小土包子花了几个小时才弄到的十几条小鱼,一边嫌弃的抱怨着这鱼做的不够好吃,一边还觉得不够饱。

他看见小土包子张彩凤正蹲在地上看着他,似乎等着他给她讲城里那些故事。

他清了清嗓子,发了话:“城里呢,城里就比这儿好上太多了,城里人都穿的时尚又体面,你懂吧?就是男的都穿黑西装,女的都穿裙子,很漂亮的那种,而且城里人都干净,不像你这样的。只有又白又有钱还漂亮的女的才受欢迎,你知道么?”

小土包子听的一愣一愣的。

宋铭成有点烦,他不想和这个山区里的土包子姑娘待在一起太久,连编纂点城市里的故事都不愿意,他有些烦躁的往睡衣口袋里掏了掏,竟然摸到了一粒刚才放进去的玻璃弹珠。

他随手拿出这颗弹珠:“喏,这可是城里的夜明珠,我要回去睡觉了,不和你讲城里的事了,这颗夜明珠很值钱的,看你投缘,就给你吧。”

小土包子双目灼灼的看着这颗弹珠,有些怯懦的伸出手来摸了摸:“你尊的给额么?”

宋铭成毕竟也只是个十岁左右的少年,当下就更加烦躁了:“是啊是啊,给你了,快走吧。”

说完他把弹珠硬塞进了小土包子的手里,大踏步的走了。

他没有想到,第二天,小土包子竟然找到了他住的屋子,来敲了门。

“额,额觉得夜明珠太贵重,额所以再给你送些鱼!额再去抓,再给你送!”她这样说着,放下一小碗的小鱼,便跑开了。

当天这小土包子一共给宋二小少爷送了四次的鱼,甚至把自己的面饽饽也拿来给了他,然后便坐在一边盯着宋铭成。

宋铭成许是真饿惨了,他连那个面饽饽也一口不剩的吃完了。

他瞟了一眼小土包子,这才发现她虽然黑了点,但眉目和五官却很不错,看起来比自己现在班级里的班花似乎还好看些,像是个美人胚子,可惜穿的实在破了点,脸也实在脏了点,再往下看,宋铭成才突然发现了,这个小土包子的手臂上,有一个清晰的淤血和青肿。

“那是我昨晚砸的么?”他有些不好意思。

小土包子却不在意:“么事,额么事。”她说完朝宋铭成甜甜一笑,“谢谢你的夜明珠。”

这之后宋铭成便算有了个小跟班,这个小土包子天天来给宋铭成送小鱼,有时候也带来番薯。她总是用一种崇拜又不敢触碰的表情看着宋铭成。

直到宋铭成走的那天,小土包子又早早的来了,她似乎也听说了宋铭成要走的消息,脸色有些忧伤,而自从宋铭成说她一口土话难听之后,她也不大讲话,只安静的站在一边,看着宋铭成。等司机的汽车开进山区的时候,她吓得跑进了村民的身边,定定的看着宋铭成。

宋铭成却没再看她,他想,我终于能离开这个鬼地方了,他几乎是迫不及待的进了车子里。

山区的景色便被飞驰的车速远远甩在身后。

宋二小少爷想听歌,他把手放进口袋里,想要掏出自己的ipod,而口袋里却突然滚出一颗滚圆亮晶晶的东西。

他捡起来,定睛一看,是那颗送给小土包子的玻璃珠。她竟然还了回来?

宋铭成联想起几次,小土包子都一边爱不释手的看着玻璃珠,一边偷眼看自己的表情,她一直嘟囔着这颗夜明珠太贵重了,她第一次收到这么大的礼物。

那个时候宋铭成只在心里嘲笑,他想,真是个土包子,这种玻璃珠子根本不值钱,也就骗骗她这种没见识的山里人罢了。

而此刻,宋铭成看着自己手中的玻璃珠,却有些胸闷。

她一定是觉得太贵重了,所以偷偷还了回来。

宋铭成想到她手上的那个淤青还没有消去,第一次有些胸闷,难得的他的内心也升腾起一股罪恶感。

那个山村很穷,真的很穷,每个孩子几乎都吃不饱,自己只拿着一颗不值钱的玻璃珠就欺骗对方是夜明珠,从对方身上骗来了不少吃的,而对方每天吃不饱还要为自己去抓小鱼,到头来也并没有那愚昧的贪心,而是把“夜明珠”还了回来。宋铭成第一次觉得自己有些卑劣。

他想,小土包子,如果再有机会让我遇到你的话,我一定好好报答你,好好对你,再也不对你不耐烦,也不嘲笑你乡土。

然而,十岁左右的少年,生活里有太多的东西分散他的注意力。回到城市的宋二小少爷,转头就把自己的这个承诺给忘记了。

直到这一天,直到这一天时光把当年的那个小土包子又重新带到他面前。

她现在叫文学,不再叫张彩凤了。她现在也比过去漂亮太多了,甚至长得非常符合宋铭成现在的审美情趣,她不再像过去那样一口土话了,她甚至有了点张牙舞爪的味道。她终于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城市的女性了。

宋铭成的心里是百感交集的。他想,她变了,她变得不是当年那个土包子了。然而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时候,内心最柔软的一块地方,已经打扫干净等着她拎包入住了。在他自己都没发现的时候,他已经对她给予了他自己都无法想象的温情和温柔。

而此刻在他眼前的文学什么也不知情。她一直不知道,在帝色会所的那一次,并不是她与宋铭成的第一次相遇,他们的命运,在更早的时候,已经被连接在了一起。

世界上有一万种奇迹,但是最美好的那种,就是遇见彼此,爱上彼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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