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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番外:他不信命(2)(1/1)

曾兆也不明白,自己是如何喜欢上白梓岑的。只是偶尔看着她顶着大太阳在田里种庄稼,用那一双白净的手剥着粗糙的玉米的时候,他就开始心生怜爱。

相处的六年间,他总觉得,白梓岑和他还有朱小紫并不像是生活在同一个世界里的人。白梓岑虽然比他小了五岁,却永远举止有度,像个成熟的小大人。那些,在他和朱小紫的身上都没有。就像磁铁异性相吸,因为白梓岑身上有自己没有的闪光点,所以曾兆才会义无反顾地喜欢上了她。

曾兆二十一岁的那年,初懂爱情,便央求着父母要将白梓岑娶进门。父母看不上白梓岑养父母的穷困,不愿意妥协,但最终也没能禁得住曾兆的软磨硬泡,无奈地答应了曾兆的提亲要求。

而那年,朱小紫十九岁,已经成了山里人口中……没人愿意提亲的老姑娘。

山里人对于婚姻中的情感极为不看重,在他们的眼里,婚姻更像是一种交配,交配无须感情,只需要传宗接代延续香火足矣。

因此,也没有人会懂得朱小紫的心事。她只是在等一个人,等一个,她可能这辈子都等不到的人。

当听到曾兆要娶白梓岑的消息之后,朱小紫并不意外。她和曾兆打小相识,很了解曾兆专注一件事的顽固。因此,当她从曾兆眼里看到他对白梓岑深沉的爱意时,她就知道,终有一天曾兆会向他的父母提出娶白梓岑的愿望。

而那一天,也该是她彻底死心的日子。

曾兆和白梓岑举办婚礼的那天,朱小紫没去。她转而做了另一件事——听从父母的意愿,和山下镇上的一个丧偶秃顶的老男人相了个亲。

老男人望着朱小紫细嫩的脸蛋,色眯眯地险些流下口水。朱小紫硬撑着完成了整个相亲流程,甚至到了临走的时候,老男人摸着她细软的手指,将鲜红色的玛瑙手镯套在她手腕上的时候,她都没有推拒。因为她知道,收礼就代表着答应亲事。她答应的同时,也是在逼着自己没有退路可走。

然而,事情就在那天,她从镇里回乡的时候,发生了转折。

那天,朱小紫跟着父母回山上时,就看见乌压压的人群在往山下涌。她曾见过这样的阵仗,当时是因为村上的一户张姓人家买来的孩子跑丢了,全村出动,只为替那位村名找回孩子。

朱小紫询问了村民才知道,是曾村长家的新媳妇跑丢了。她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那个跑丢的新媳妇应该是白梓岑无疑。

于是,她发了疯似的跑回山上,连父母在她身后喊她小心台阶也没能听清。等到抵达曾兆家的时候,她才知道,事情远不止白梓岑逃跑那么简单。因为……放走白梓岑的那个人,不是别人,而是曾兆。

所有的矛头都指向曾兆,白梓岑的养父母更是叫嚣着要让村长打死曾兆泄愤。众目睽睽之下,作为村长的曾父不能护短,只好抄起扁担,往曾兆腿上就是一记。

那一下打得极狠,甚至站在不远处的朱小紫,都能硬生生地听见脚骨脆裂的声响。接下来,曾兆又被连着用鞭子抽了好几下,等到他昏迷在众人面前,才终于有村民站出来,让曾父别打了。

当曾兆嘴角含着血,昏倒在冰凉的地面上时,朱小紫再也顾不得旁人的眼光,立刻飞奔过去,将曾兆揽在了怀里。

“兆哥,兆哥你怎么了?”她急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而他,却像是个没事人似的,艰难地将眼睛睁开了一条缝,扯着僵硬的嘴角朝朱小紫笑。

他说:“小紫啊,小岑还是走了……”

他语气里带着点幽怨,还有一丝不甘。刚说完这一句,他就蓦地合上了眼睑,沉沉地倒下。

白梓岑的出逃,所有罪过都由曾兆一力承担。白梓岑的养父母不甘心养了六年的闺女就这么跑了,整日整夜地守在曾家闹。最后,曾父无奈拿出了一万块钱,才将她贪婪的养父母打发走。

他们本以为,有关白梓岑所有的故事都会在此终结,却不想,偏偏是这个时候,曾兆的脚伤突然恶化。曾家连夜带着曾兆去城里的大医院检查,医生盯着他脚步的X光片看了许久,遗憾地告诉他们,曾兆这只左脚,即便是治好了,也会变成一只瘸脚。

瘸脚,等于是半个残疾。它不同于任何一种隐性病症,仅仅是深埋在你的身体里。瘸脚,是一种显性的疾病,畸形的走路姿势,暴露着你的弱势,你的——低人一等。

一个男人的脸面,也在得到这个答案的时候,消失殆尽。

曾兆在医院接连治疗了两个月,才终于回到山里。

朱小紫并不知道曾兆跛脚的事,当得知曾兆回来的消息,她还兴高采烈地从田里采了个新鲜的西瓜,跑到曾家去看他。

曾家父母说曾兆出去了,朱小紫就风风火火地跑出去找他。她找遍了以前他们三人待过的所有地方也没找到,最终,却在山里最险峻的一处悬崖上方,找到了曾兆。

彼时,他正悬空着双脚,坐在悬崖边,像是时刻准备跳下去似的。

“兆哥。”朱小紫轻飘飘地唤他,生怕一不留神他就掉了下去。

“小紫,你来啦。”他眼睛眯成一条线,笑得依旧憨然。

她走近他,学着他的模样,将两脚悬空挂在悬崖上:“是啊,你都住了两个月的医院了,我心里记挂着你,所以你一回来,我就来找你玩了。”

“你小心点。”他扯住她的胳膊,生怕她掉下去。等她坐稳了,又抬起手温柔地揉了揉她的发丝,笑道:“怎么都十九岁的人了,还整天惦记着玩,跟个小姑娘似的。我记得你隔壁家跟你一起长大的小红,都已经有个两岁的儿子了吧?”

“我哪能比得上人家的速度呀,小红十六岁就已经嫁人了。”她的眸子暗了暗,故意岔开了话题,“对了,兆哥你的脚怎么样了?”

曾兆弯下腰,拍了拍自己悬空的那只左脚,云淡风轻道:“瘸了,下半辈子,就只能当个瘸子了。”

“兆哥,你该不会是在跟我开玩笑吧?”她想笑,但整个脸却像是打了麻药似的,脸部肌肉僵硬,完全不听使唤。

“没开玩笑。只是心里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所以才会说得那么轻描淡写。之前在医院,加上后来回山里,一路上没少听人家感叹,年纪轻轻就成了个瘸子。背地里笑我的人太多了,总不能连我自己也看不起自己吧。”

“那还能治好吗?不是说山下的医生,无论什么病,给打一针就好了吗?”

朱小紫不太懂瘸子的含义,在她狭隘的知识范围里。穿着白大褂的医生,就像如来佛祖一样无所不能,拥有治愈一切疾病的天赋。

曾兆摇摇头:“治不好了,可能一辈子就瘸着了。走起路来会像个怪人,一瘸一拐的。要不……我待会儿走两步给你看看?”

他语意戏谑,但朱小紫却分明从他的口气里,听出了悲切的味道。

“不用了,兆哥。”她呆呆地回应,心思早就因为曾兆的病情,沉到了尘埃里去。

气氛沉默了片刻,山风从悬崖底端吹上来,扑簌簌地刮在他们二人的脸上,像是完成了一场风霜的洗礼。

曾兆嚅动着嘴唇,不经意间地开起口来:“小紫,其实我刚刚得知我左脚会瘸的时候,我想过去死。”

“兆哥,别乱想。”

他继续说:“一个健全的人,突然变成一个瘸子。然后你会发现,全世界的人都会以同情的名义歧视着你,把你当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残疾人。他们会在你面前跟你说,别放弃,好好复健总有机会康复的。可一转头,他们就会在背后嘲笑你。”曾兆低头,目光混沌地望着深不见底的悬崖,笑道:“我今天坐在这里,就是在想,要是我一不留神滑了下去摔死了也好,一了百了,干干净净。”

曾兆话音刚落,朱小紫却忽地从他身旁蹭过来,揪住他的衣服,像是只树袋熊似的,一门心思地攀附在他的身上。

她埋头拽着他,一股脑地说:“兆哥,现在我抱住你了。你要是敢跳下去,我就陪你一起死好了。”

“傻姑娘,放心我不会跳下去的。”凌乱的山风叫嚣着吹乱她的长发,曾兆宠溺地撩了撩她前额的刘海,“你以后还要结婚生子,我哪能让你陪着我一个……估计一辈子都找不到老婆的瘸子死了。”

“兆哥,你那么好,肯定全世界的姑娘都想嫁给你。”她依旧拽着他,不放手。

他沉沉地笑了笑:“有哪个姑娘愿意嫁给我一个瘸子啊……”

闻言,朱小紫忽然像是鼓起了万分的勇气似的,思维都没经过脑子,就大咧咧地将埋藏在心底的话,一股脑地说出了口:“兆哥,我愿意,我想嫁给你。”

说完,她慢条斯理地从他怀里拔出来,目光幽幽地望着他,巧笑倩兮的眼眸里,带了点依稀的水光:“兆哥,我从十二岁那年就想嫁给你了。一直想,一辈子都在想。”

朱小紫眼底炙热的感情,将曾兆烧得有些糊涂。

他悄悄将身子挪远了一点,刻意避开目光不去看她,语气妄自菲薄:“小紫,我认识了你那么多年,我哪里不知道你善良,为谁都肯赴汤蹈火。我知道你同情我,但是这种话却不好乱说。你年纪还小,总归要嫁人的,这句话我今天就当没听见好了。”

听见曾兆这么说,朱小紫却并未像以前一样退缩。她又重新凑到曾兆身边,一手扯着他的衣袖以防他掉下去,另一手磨蹭着在口袋里捣鼓。

“兆哥,你还记得这个吗?”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枚吊坠,吊坠里头镶着一粒米,大约是时年已久,陈年米粒已经开始泛黄不复当年光泽。

曾兆瞥了一眼,没回应。

“兆哥,你还记得,当时你把吊坠送我,离开田埂的路上,我对你说的话吗?”

朱小紫顿了顿,哑着嗓子,说:“当时,你往田埂的另一端走,我站在稻田里,就大声对你说了一句‘兆哥我想嫁给你’。可惜那时风声太大,你没能听清罢了。”

她义无反顾地继续说下去,像是要将她这么多年的爱恋,悉数倾吐于他:“兆哥,我从十二岁那年就开始在等你。我虽然明白你可能并不喜欢我,但我仍旧选择安静地在原地等待。直到后来,小岑出现了,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出了你对她的喜欢。于是,我很识相地,将这份喜欢深埋在了心里。今天,我把这些事情跟你说,就是想真真切切地告诉你,兆哥我喜欢你,我要嫁给你。无论你变成什么样,我都喜欢你。”

曾兆听完朱小紫的话,久久未有回应。只是,他抓住悬崖上岩石的那双手,愈发地收紧了。

朱小紫静默地看了他一眼,撩开粗糙的衣袖,露出里头玛瑙手镯血红色的纹理:“兆哥,你看见这个镯子了没有?你跟小岑结婚的当天,我父母就带着我去镇上跟一个丧偶的秃顶老男人相了亲。这是对方的聘礼,还有一个月,我就会嫁到镇上去。”

回应朱小紫的依旧是沉默。她只好抛下重磅炸弹,再赌一次自己在曾兆心目中的分量。

她说:“兆哥,我还会等你一个月,如果等不到你,我就只能嫁给那个秃顶老头了。”话音刚落,她就头也不回地走开了。

这是朱小紫这辈子第一次当一名赌徒,而万分庆幸的是,她赌赢了。

半个月后,朱小紫顺利地等来了曾兆。

那时,又是一年暖春。她仍旧是站在那一亩三分的水稻田里,他也依旧是站在那条狭长的田埂上。他跛着脚,亦步亦趋地往她那边走。

那一刻,朱小紫早已顾不上地里的秧苗,踢踏着稻田里的泥水,就往他身边跑。待跑到他身边了,她一溜烟地就抱住他,往他身上蹭。

他眉眼宠溺,说:“我让我爸找了人来,跟你爸妈提亲。”

那一刻,朱小紫泪流满面。

她知道,她终于是等到了。

于是,朱小紫嫁给了曾兆。半年后,两人走出山里,外出打拼。朱小紫二十岁的那年,意外怀孕生下了曾亦舟。

那年,曾兆的服装生意也刚有气色,一切似乎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在两人的打拼终于略有所成的那一年,朱小紫却忽然患上了急性败血症,不到一个星期,就离开了人世。

曾兆至今还记得朱小紫临走时的模样。那时,可怕的败血症已经将她折磨得不成人形,原本圆润的手掌,也变成了一副骨节嶙峋的枯槁模样。

弥留的那一刻,她忽然颤颤悠悠地握住了他的手,用皮包骨头的五指,盈盈不堪地揪着他的手掌。她也不知道从哪里,又重新掏出了那个米粒吊坠,放在他的手心,说:“兆哥,我的名字叫作朱小紫,不是朱晓紫,墓碑上的名字,记得可别写错了。”

他含泪点头。

她费力地抬起枯瘦的手指,去替他抹泪,抹着抹着,就闭上了眼睛。

临合上眼时,她眯着眼睛朝他笑,笑得如同在田埂上幽幽地叫着他“兆哥”时那般清甜。

她说:“兆哥,如果有下辈子的话,你可一定要记得把我的名字写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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